《一个人》读后感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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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能够唤起读者内心深处的情感和共鸣,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书籍所探讨的问题,淘一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一个人》读后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读后感通用6篇

《一个人》读后感篇1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读后感篇2

人说岁月如歌,活到这样的年龄,总算是有些许感悟。觉得人生的过程,就像是一次朝圣,只不过是有去无回。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尽在诠释如我之类的普通人对人生的理解。

这本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以男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生活琐事为叙事主体,间或穿插哈罗德与女主人公奎妮的工作交往;第二部以女主人公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三封信为主体,描述了生患绝症的奎妮对过去的忏悔,对生命无限的留恋,然而面对死亡的来临,又是那般的淡定与坦然。

哈罗德一家住在英格兰南部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他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既无迁升,也无贬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六十岁退休的时候单位都没有为他举行一次欢送仪式,普通得如一粒尘埃。在家里,多年来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彼此在心里都有一道厚厚的大门,把对方关在门外,儿子戴维从小学业优秀,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是一直与哈罗德思想隔阂,难以交流,最后患了忧郁症自杀身亡。中年丧子让哈罗德几乎崩溃,而妻子莫琳一直把儿子的死因怪罪于哈罗德。

退休后的哈罗德生活平淡,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友、同事奎妮的信,奎妮在信中告诉哈罗德自己身患绝症,行走在人生边际,所以特地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马上写了回信,然后去邮局投递,但是他走到邮筒跟前又犹豫要不要寄信,一方面觉得奎妮需要他的回信,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封信毕竟有些单薄,不足以告慰一个生命垂危的朋友,于是他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希望在那里可以有勇气寄信,但是第二个邮筒到了,第三个邮筒到了,他口袋里的信还稳稳的存在,他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便利店的小姑娘听他讲了自己的犹豫,然后说“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你的朋友呢?我的姨妈当年也是患了癌症,我去看她,结果她活了下来”。小姑娘本意是安微、开导的一句话,却让哈罗德突然开窍了,于是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加了一句“奎妮,等着我,我来看你”,然后投进邮筒。

凭着这句话,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着棕色外套,脚蹬帆船鞋,踏上了从英格兰最南端德文郡的金丝布里奇到最北部的贝里克疗养院,全程637英里,历时87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忍受大雨倾盆的浇灌,顶着炎炎烈日的炙烤,由于没有指南针、地图等一些长途跋涉的必需装置,哈罗德走了很多冤枉路,有时候甚至走了一天才发现又回到原点。后来在路上汇入了一些好奇的人,一些钓名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追随者,他们带来了一些必要的徒步装置,当然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自己的行走目的,只是这些目的都与哈罗德的目的不一样,行走在路上参与者们让哈罗德思麻木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些活泛,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思考,他想得最多的是对儿子的愧疚,但是毕竟儿子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那么现实中的思考就是关于妻子莫琳,过去四十年的婚姻生活由模糊逐渐清晰,他想起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如花的年龄,如蜜的爱情,他的心似有所动,在沿途的公用电话亭和莫琳的通话内容慢慢的丰富起来,他开始在沿途给奎妮买小礼物的时候,也买一些莫琳可能会喜欢的小礼物。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路在脚下延伸,他们也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但是一部分同行者觉得这种行走没有趣味,然后离开,一部分意识到和哈罗德一起走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选择自行到达贝里克。只有哈罗德,仍然按照自己的路线,朝着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破破烂烂的帆船鞋,一步一步丈量着从金丝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距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莫琳这方面的理解,认为哈罗德一定是与奎妮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哈罗德才这样坚定去看奎妮的决心,于是乎在莫琳的心里,产生了对哈罗德另外的认识,从恋爱到结婚的四十年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在闪现在莫琳的眼前,她终于坐不住了,在邻居的热心帮助下,莫琳追上了哈罗德,心里希望哈罗德能够跟她回家,但是哈罗德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什么交流结果,莫琳只好自己回来。开始关注哈罗德的行走情形。

作品的结局很有意思,当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不是二十四年前的那个姑娘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瘦小得像个孩子,面部肿瘤溃烂,一只眼睛由于面部浮肿,已经完全睁不开,鼻子是歪的,嘴巴不能进食,最后终于见到了哈罗德,她安详的去世。

哈罗德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夫妻二人先是相视而笑,继而是相对大笑,在这种大笑中结束了全文。

掩卷沉思,我在想,他们大笑的原因何在?

也许是哈罗德觉得他实现了对奎妮的诺言,让奎妮等他来到后才无憾的离开,所以他内心有着兑现承诺的轻松?也许是这87天的旅行,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从未有过的升华?还是另有一些不为我们能够深究的含义?我不得而知。

我理解的夫妻二人最后的大笑,应该是他们又找回了疏离几十年的感情。奎妮毕业于牛津大学,二十多岁时爱上了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从此心灰意冷,到啤酒厂当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认识了哈罗德。哈罗德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外套,月色下的雪地独舞等等,都让奎妮着迷不已,但是哈罗德有家室,奎妮只好站安全的位置上,爱着哈罗德,这一切,哈罗德不能确定,他只是感觉到和奎妮在一起很温暖,很舒适,直到儿子去世,哈罗德精神崩溃,砸烂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奎妮替他顶罪,被迫辞职离开啤酒厂,来到海边,买下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一边用自己的双手改造这里,使它焕然一新,美其名曰“海上花园”,一边在这里疗治心灵的创伤,直到患病离开,住进疗养院。在生命的边缘上,奎妮给哈罗德写的一封告别信,也算是给自己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爱了哈罗德二十四年的一个交代吧。

即使是这样,又如何?当哈罗德风尘满面的站在她的床前,她的嘴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眼睛看不见哈罗德一眼,最后艰难的转身背对哈罗德躺着,一个女子,用二十四年的时间,在心里独自为一个从未表白过的男人唱着情歌,直到生命结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这一切,也许哈罗德心有感悟吧,否则他怎么会一接到奎妮的告别信,就在出门寄信的过程中踏上了探望老友的遥远征程?87天的徒步,87天的思索,87天的一次心灵的朝圣,让哈罗德理解了人生,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在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是面目全非,他想到了四十年来与莫琳思想的隔阂,感情的疏离,此时此刻,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在他们的笑声中,诠释着了哈罗德87天徒步的意义:与其说是去告别老友,还不如说是一次人生的朝圣。

遗憾的是在忙碌的俗务中,很多人无暇去做这样的朝圣。无论如何,我们的心都要警觉,因为在将来暮然回首的一刹那,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一个人》读后感篇3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读后感篇4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行走,他的一生注定平淡无奇。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曾在一家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直到退休。他在厂里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一直是个低调的隐形人。既没有盘算过升职加薪,也没有想过另谋高就;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连告别会也没有。四十五年,上班时间,他几乎都是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度过的。偶尔外出,也只是例行公事。退休后,更是了无生趣,日子如死水般不起一丝波澜。如果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的一生,就这样平淡至极。

是那次徒步之行,无限广阔地打开了他的视野,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让他见到了无尽的风景,结识了无数不同的人,弥补了他六十多年的粗陋平淡生活。

他穿着帆布鞋,一步一步地走着,走过无数繁华或寂静的大街小巷,走过数不清的山间小径、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走过一条又一条或热闹或寥落的公路,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八十七的行走,他领略了无尽的地理风景。

以前,他开车去小酒馆办公事,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从没有注意过路边的风景。而现在,他真真正正地走在路上,才发现路旁有那么多好看的东西,有那么多有趣的变化。就连深深浅浅的绿,都可以有多种样子,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

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现代社会的世态百相。

在加油站小姑娘的启发和鼓励下,他开始了一个人的远行——只为一个愿望——他坚信只要他不停地走,他那个远方的癌症晚期的朋友就会继续活下去。

627英里的长路,87天的行程,他接触的人比他六十多年累加起来的还要多。遛狗的人、超级巨星、医生、生意人、银发绅士、没有孩子的女人、玛蒂娜、夏威夷衬衫男、无数追随者——有来一天的,有来两天的,有长时间追随的;有热衷于社会活动的,有随兴走走的,有全家出动的;有辍学的学生,有旅游者,有音乐家……

这些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欢乐与忧愁、幸福与不幸、圆满与缺憾……

这些人有嘲笑他的,有怀疑他的,有支持他鼓励他钦佩他给予他无私帮助的——有的给他提供食物、庇所、指南针等;有的给他精神上的支持,让他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更加坚信徒步远行去看望朋友的意义;还有的给他提供专业上的护理……

在跟这些人交往的过程中,他学会了接受,也学会了给予;学会了拒绝,也学会了坚持;学会了争取,也学会了改变……所有的这些都是生命的馈赠,使他更谦逊,更有勇气,更清醒,更圆融,更丰盛,更强大……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和曾经相爱而后日渐疏离的妻子莫琳会渐行渐远,可能至死也不会互相敞开心扉,走进彼此的心灵。

正是因为一个人长时间徒步在路上,经历了无数的事,他才勇敢而真诚地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亲人走进来,让自己的生命重新发光。

在路上,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已经好多年没想过的画面和事情,想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父母。父母的婚姻生活是失败的,家庭教育是残缺的,这也深深影响了他,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成为父亲之后,他并不知道如何去表达对儿子的爱,并不擅长做一个好爸爸,以至于儿子感受不到他的爱,妻子也认为他不爱儿子。他们一同排斥他、抗拒他,仿佛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曾经深爱着他美丽的妻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她开心,他曾经的确做到了。可是,在“父亲”这个身份的考验面前,他失败了。

有一年,他们去海边玩,儿子差点溺水而死,而他没有在第一时间不顾一切地去救他,这让妻子责怪了好多年。后来,他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在花棚上吊自杀后,妻子更是不能原谅他。他们长时间天天吵架。渐渐地,他们连架也懒得吵,他们不再说话。妻子搬出了卧室,完全将自己封闭,不愿再让他碰触。他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路上,在不断地回忆与自责、反思中,他主动表达了对妻子的想念与爱意。他给她寄明信片、打电话谈心、寄精心挑选的礼物,他们的关系由疏离、冷漠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走向温情、亲密。

更重要的是,他看似草率、匆促的离家远行的行为也给了他妻子更多的时间来重新回顾、思考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她重新反观自己,终于想明白了他们之间各种矛盾的产生以及关系的恶化,她更是难辞其咎。她意识到其实他们彼此都还爱着对方,只是行为出现了问题——彼此都不愿努力去沟通、去相爱,尤其是她。所以,她对丈夫的离家远行也由开始的愤怒、羞于启齿到关心、支持、鼓励再到后来的完全理解、坚定支持。

丈夫一个人的远行,也正是她为拯救两个人的关系而不断付出努力的过程。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就不会完成自我的救赎,也不会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他的人生将充满太多的缺憾,而且,缺憾可能永远得不到弥补。

开始的行程是困难的,他没做任何准备,又没有徒步行走的经验,所以备受煎熬,以至于出发后的第十天就感觉“每牵动一下肌肉,他的整条右腿都好像在灼烧”。

后来,他调整好了自己的身体与状态,行程变得轻松和有趣。

再后来,他又几近崩溃,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走到朋友所在的医院了。

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强烈的怀疑,他觉得他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人生做难的是什么?是自我的怀疑、否定,是信念的动摇乃至消失,是生命的无意义感。这些都让哈罗德再也没有动力走下去。

在他最艰难、最痛苦、最崩溃的时候,是他的妻子给了他最有力的支持、鼓励和帮助。他终于又逃过了一劫,坚持走到了最后,见到了他一直愧对的朋友——那个在他酗酒闹事时替他背黑锅而被解雇被逼着从英格兰西南部搬到东北部的好朋友奎妮。

此时的奎妮虽已不能说不能笑了,但在见到他之后,她终于安详地去了,而他,也完成了一个徒步去看望好朋友的承诺,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完很多天了,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启发、感悟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试着去尝试吧。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想做就去做吧,无需想太多,不必时时事事准备充分。

努力去爱,主动地去沟通吧。再亲密的两个人也经不住长时间的心扉紧锁。

与自己和解,与过往和解吧。别揪住过去不放,别跟往事较真。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

多反思自己,少苛责别人吧。当你在抱怨、指责别人做得不好时,别人是不是也觉得你做得不够呢?

去行走吧,行走是一种修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正确打开自己内心的方式。

亲爱的朋友,你相信吗?其实,很多东西是可以重新培育的,包括爱情,包括婚姻。

《一个人》读后感篇5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读后感篇6

从这本书,从知寿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吧。

她喜欢拿别人的东西。她觉得这并不是偷。起初我还不认同他这种做法的,后来觉得,这是她想保留的与东西的主人有过联系的记忆的寄托。

她刚与别人认识,就一直在做与别人分离的准备。

她脆弱,竟然向情敌阿丝说藤田好像不喜欢她。

她内心失衡,孤独,就到玲子那边寻找平衡,挖苦她,对她尖锐,向她展示自己的好皮肤。

她对妈妈也是这样的态度,对妈妈平淡,不去上大学,想工作挣钱,就是为了不在妈妈离开的时候自己无法生存。

她想一下子变成七十岁。因为二十岁的她不幸福,一直在失去,在受伤。玲子七十岁,有芳介,会有心思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会愿意为一个人在情人节去买巧克力。

我觉得我跟她还挺像的。把幸福快乐的重心寄予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走了,重心就会不稳了。

爱情开始了,什么时候才能不是因为惰性才继续在一起的呢?

时间还是最好的治愈师。虽然现在很难受,但是慢慢恢复的过程,都千篇一律。

悲伤和痛苦是永远不会穷尽的,只是年轻时总是拼命伸手想抓住什么,老了,这些都看淡了,也就不想抓住什么了。顺其自然了。

世界不分里外,只有一个。

每天睁开眼睛,不悲不喜,努力生活下去,认识一个又一个人,好好打理自己,吃好吃的,穿好看的,别人,都没有自己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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