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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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反省和自我提升的方式,让我能够不断进步,很多人在写好心得体会后,都是可以让自己的很多能力得到锻炼的,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行政处罚法心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行政处罚法心得8篇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1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2

我们公司是一个刚刚成立的新公司,所以公司的建设迫在眉睫。这一年是公司成立的第二年,在这一年里面我作为公司的行政人事,在公司员工招聘,以及公司制度建设上面,花费了大量的力气。这一年里面,通过我和各位同事的共同努力,公司有很大的进步。下面,我总结下我这一年在行政人事上面的工作。

一、公司的员工招聘

__公司是在去年下半年注册成立的,到今年年初的时候,还不到半年,所以公司的所有人数加上老板也才五个人。老板、我和另外两个都是是总部那边过来的,所以说这个公司就相当于只有两个新员工,新员工招聘刻不容缓。

除了在招聘软件上面发布招聘信息,本市的人才市场,我们还通过与学校的合作,进入了学校每年的毕业生招聘会。经过一段时间的人员招聘,我们及时为公司补充了血液,公司在年中的时候,人数达到了十二人。后面还继续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聘工作,不仅做到了离职人员的岗位及时补充,还在稳步增加公司员工数量,截止__月,公司人数突破到了三十人。这对于一家新建立起来的公司,已经是十分可观的员工人数了。

二、公司的福利和晋升等制度建设

经过我与老板的商量,制定了一套薪资制度表,划分了新员工的薪资安排,以及公司的全勤奖励等等,在每逢节假日的时候,我作为行政还需要进行一定的的物质奖励,我们还设立每年都有三天的时间,出去团建,增加公司的人情味,

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可。

我还在老板授权下,制定了一套相对目前适用的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帮助运功员工最快速度的适应公司要求,更好的为公司服务。在一个就是公司岗位晋升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增加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效率。

三、做好公司员工的行政管理

严格管理公司员工的上下班考勤,单双休的安排,以及严格员工的档案管理,做好后勤管理,解决员工的各种问题。比如公司的喝水问题,以及公司环境的建设,尽量让员工公司能够感受不到其他方面的压力。

四、存在问题

毕竟还是一个新的公司,所以制度相对还是不太完善,比如员工内部的监督问题,上班有没有认真上班之类的检查,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新的一年,作为公司行政人事的我,我会努力改善这些问题,让公司的制度建设更加的完善。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3

?行政处罚法》经由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对政府法制建设影响深远,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分析目前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处罚“疲软”,突出体现在处罚依据不足、处罚手段不强、处罚保障不力、处罚效〖.1mi.net〗果不大;二是处罚“太滥”,具体表现在处罚依据滥、处罚主体滥、处罚程序滥、处罚动机滥。《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将会对行政处罚“太滥”的问题起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作用。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保障《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的实现,必须切实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法制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立法步伐,规范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执法工作的前提。目前,烟草专卖立法工作与整个行业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烟草专卖法》颁布已五年,而其《实施条例》时至今日尚未出台。为保障《烟草专卖法》的有效实施,急需制定有关的规章、办法等,以解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应对各地以各种名义出台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清理,凡与《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不相一致的,应停止执行,纠正处罚依据“太滥”的现象。烟草专卖立法工作必须注意质量问题。首先,要符合法律规范三要素的要求,对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要作出具体、明确、严谨的规定;其次,法律、规章、办法等之间要进行周密的协调和衔接,防止出现冲突和空档,以避免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无法可依;第三,所有法律法规等应便于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客观实际的需要,使之切实可行。

规范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塑了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权的固有权威和独立品格。鉴于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当前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原则规定和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规范烟草行政职能,严格界定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明确行使行政权的部门和人员。同时,还要对授权、委托、派出等机构进行清理和整顿,根据需要和可能重新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针对《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程序等的特殊要求,要对现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做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办案的与决定处罚的相分开的要求,要重新明确内部的责任划分,以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此外,自上而下还要切实加强行政处罚的监督,尤其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高度重视程序问题。现行的执法程序与《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程序有许多不同之处,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是听证程序。它采取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当面辩论,公开进行的形式,是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使处理决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民主制度,也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的一个自我监控程序,意义非常重大。二是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也称裁执分离。烟草行业在目前实行的政企合一的体制情况下,如何做到既强化监督,又保障执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提高执法水平。《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不仅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对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为适应新的形势,必须相应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要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到各级烟草专卖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行业发展的大局和宏观视角来看待行政执法工作。由于政企合一的体制,烟草行业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为此,必须强调要先当好局长,然后才是经理的重要意义,在目标考核中不可忽视专卖行政执法这一块。其次要下大力气抓好“三五”普法工作。经过“一五”、“二五”普法工作,全民的法律意识虽有所增强,但总体看差距还不小。要提高烟草部门的执法水平,必须抓好各级领导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中央领导多次安排法律讲座一事,为我们学法、用法、依法治国树立了榜样。第三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通过人来实现,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不行,但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缺少公正执法的人员也不行。基于此,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人员培训。建议国家局组织较高层次的执法理论研修,可商同有关高等院校,定向培养一批烟草行业高层次的行政执法人员。省、市局可举办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突出学好《行政处罚法》。同时,还要鼓励专卖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自学。第四要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守则”、“错案追究制”等等。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中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4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筑牢抗腐防变的提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警示自己,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严格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想我们必须把这种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学的扎实,全面把握,融汇贯通,学有所思,学有所用。我坚信,在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帮助下,一定会有新的更大的进步。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5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3篇《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6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我们告别20__年忙碌的公司筹建工作,随着厂房的封顶,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和新的工作,20__年将是公司大张旗鼓,全面步入正轨的一年,在放松愉快的春节以后,我部门全体职工气势如虹,势必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工作,在20__年取得一个开门红,现将上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结过去,计划未来;

一月份,人事行政部对去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全体员工逐个发表个人意见以及对下步工作的看法,发挥群策群力的共同智慧作用,对一些工作突出的事件和个人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一些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错误,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并结合公司今年的工作方针由经理为主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层层落实、逐级负责。

二、抓好行政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1、为了今年能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就餐环境,在总经理的关心和指导中、全部门员工的通力协作下,我们在12月底1月初全面完成了员工食堂搬迁工作,并克服人员少时间紧迫等困难成功的完成了新年员工聚餐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一致好评。

2、为了规范各类单据表格管理,方便各部门使用,我们计划在尽快的时间内修改重新印刷,上月里已与几家印刷厂家洽谈,采购部成立后已将该项工作顺利交接。

3、过年物资的准备,为使员工有舒适的住宿环境,在公司领导的关心下,公司尽快为员工宿舍安装了空调和电视,以及春节值班人员的就餐问题。

4、为方便应聘人员能顺利找到本企业,厂区指示牌的批示和建立正在落实中。

5、组织保安人员学习保安管理制度,因公司现是筹建期,工地出入人员杂多,为了公司财产安全,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人力资源

1、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进行人才筛选、面试和招聘。从20__年12月10日20__年1月10日共成功招聘并正式放职人员15人;

2、公司领导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进行辞退。

3、第三批试用期员工转正事宜已完成(共计7人)。

4、省外大型现场人才招聘会的联系与落实。并已参加四次省外人才招聘会。

本部门将继续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继续发扬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我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7

新的一年即将过去,又到了我们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时候。

忆往昔,峥嵘岁月可歌可泣;看今朝,豪情万丈意气风发。

首先,让我代表行政部全体成员,向一年来关心和厚爱人事行政部工作的陈志刚总经理,配合和支持人事行政部工作的全体同仁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部分20__年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引领下,人事行政部紧紧围绕公司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在与各个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始终以服务公司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人事行政部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通过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公司交予的各项任务。

现将这一年人事行政部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设计和优化,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作用

20__年行政部根据公司的现有人事状况,全面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定位,对人员进行了定编,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了岗位分析,并重新对工作岗位进行了《工作岗位规范》的编制。

二、招贤纳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人员招聘是行政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点,20__年根据企业发展要求,部门人员编制的需求,克服人员的招聘难度,为打破僵局,行政人事部采用多元化招聘手段,建立了合理的招聘渠道,建立了公司的招聘和面试管理流程,20__年度8月份至今累计招聘人数为97人(其中不包括金的电器的人数,金的电器实招人数为37人)。

三、重点抓好了培训管理工作

今年行政部把培训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和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基本上完成再培训的任务,完成了政府的金蓝领工程培训共计2期,共120人次,金的生产部共2期培训共达50多人次;金比生产部电脑技能培训1期共9人次。

四、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以业绩为导向,既是公司的经营目标,也是行政人事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是:“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

对经营者来说,要的是业绩;对员工来说,要的是个人成就和个人发展。

而这一切的基础都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

因此,行政部制订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相应制度,如:薪酬制度的制订以及薪酬标准的设计、绩效考核制度,员工考勤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部做为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部门,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工作也千头万绪,但行政部的工作还是围绕公司年度的经营目标,落实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使得行政工作高效率运转。

如:办公用品的管理和文件的管理、食堂的管理、宿舍的管理、车辆的管理、公司环境的管理等等。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人事行政部过去的工作,虽在工作开展上有一定的创新,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性离公司的高效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对部门人员的管理不够细致具体。

以后在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多注重对下属的培养和管理上的进一步加强。

20__年已成为过去,以上这些工作都是在陈总的正确决策下、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下才能完成的。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也有不足的地方,也发现不少问题和矛盾,一切事物的进步都是在矛盾中发展的,只要我们加以重视,通过不断学习,就会有解决的方法。

第二部分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作为公司大发展、大跨越的关键之年,人事行政部将担负着各类日常管理事务。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不遗余力。

一、唯才是举,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工作

随着公司进一步的发展,明年生产线的任务的加重,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将成为企业重中之重,人事行政部将各部门人才需求的服务,放在20__年工作任务的首位。

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满足公司各岗位工作需要,将通过多种渠道招贤纳士,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强化各类专业人才储备。

随着聘活动的展开,人事行政部将完善人员考核机制,结合公司文件精神、依照相关考核机制、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重点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培养。

对后备人才实行综合考核、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并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到基础岗位接受锻炼;二是重点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有序流动人才,要把有能力的人留下来、用起来;三是加快人才引进工作,不断促进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

二、稳中有进,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进一步打造具有金的(金比)特色的企业文化,从而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和道德规范,从各个环节调动并合理配置,带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首先,除公司常规培训外,需在公司各个部门及的配合下,开展各种有关企业方化方面的培训,如: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增进新入职员工对企业及企业方化的认同,要把公司的理念、精神及战略构想等渗透到员工的内心深处;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力量,为新入职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其次,为增强部门之间及员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开展一到二次户外拓展活动,提高员工间相互配合的能力;同时组织员工开展座谈活动,增强员工心与心的沟通;邀请外部讲师对员工进行企业方化、企业管理、实战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使之能胜任更高层次的工作。

最后,配合各部门开展互动活动,定期举办各文体类型的活动,即可使员工强身健体,也可丰富员工业余生活,让员工有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通过以上措失,努力完善推广企业文化的各项机制的同时,营造浓郁的工作氛围,形成深厚的企业文化底蕴,运用正确的引导方式,着力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使。

三、巩固基础,进一步规范日常行政管理

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要求人事行政部全体人员做到严谨有序、服务第一。

同时,在部门内部掀起一场作风整顿的热潮,并使之持久地坚持下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1、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

本着“节约开支、防止浪费、保障供给”的原则,抓好日常节俭工作,大力倡导广大员工的节能意识,从日常工作的细节出发,强调对办公用品的重复利用,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

2、落实车辆调配制度。

在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内部管理制度来规范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使车辆能够更加合理、及时得到调配,同时保证行车安全;继续实行科学合理的油耗考核管理,严厉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重点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教育,在不断提高驾驶技能的同时,强化对其职业道德的培养。

3、加强网络建设。

根据公司的管理及公司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网络管理水平,完善网络资源的合理配置。

4、提高员工用餐品质。

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管理。

严格区分员工用餐与待客用餐,保障用餐安全,不断改善伙食质量,合理调配饮食营养,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饮食条件。

四、提高计划管理效率

除每月每周向公司提报相关的计划和完成情况外,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第一,根据里程碑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每月和每周的重点,以及工作涉及到的上下游部门,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总经理;第二,跟踪督办每月每周的重点工作;第三,督办总经理在公司例会上安排、下达的工作任务,并认真跟进落实到位。

五、加强和完善监察管理体系

除按照公司要求外,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从制度流程、源头上寻找漏洞和失职的地方;

2、严格把控各项合同的审核和签订,特别注意重要条款的歧义性、尤其是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

3、做好员工年度、月度绩效考核,对计划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尽心尽职,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部分结语

总之,作为公司的窗口部门,人事行政部将以新变化迎接新的挑战,新气象树立新的形象。

在工作之余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赶追公司发展步伐。

我们坚信,凝聚产生希望,团结诞生力量,人事行政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为公司的飞速发展做好后勤保障,为公司的强势崛起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的一年里,我们继续改进和提高,继续与时俱进,我们将以此为起点,在公司领导的引领下,在个部门的相互配合支持下,将在20__年将部门的综合管理水平提高一个新台阶。

行政处罚法心得篇8

?行政处罚法》中有关期间(期限)问题

一、《行政处罚法》有关“期间(期限)”的规定:

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4、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关于期间(期限)的说明:

1、关于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和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期限:

(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与《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期限不同,不能混淆;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定,这里涉及到行政机关在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即:行政机关应在事先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之日后“三日”期限期满后才能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则按听证的程序规定组织听证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

(注:在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3)《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期限。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这里我们可以从其规定。

2、期间(期限)是否包含节假日:

(1)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四)《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2)说明: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中“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限)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如:某行政机关在9月30日送达当事人听证告知书后,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定,

若按工作日计算,因“十一”国庆长假10月1日至10月7日是节假日,当事人可以在9月30(若“三日内”期限包含9月30日当日)、10月8日、10月9日,最迟在10月9日提出听证申请;若“三日内”期限不包含9月30日当日,则当事人可以在10月8日、9日、10日,最迟在10月10日提出听证申请。

若按《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的规定,则当事人可以在9月30日(期限包含当日的情况下)、10月1日(10月1日不是期限最后一日)、10月8日提出听证申请,最后期限为10月8日;若“三日内”期限不包含9月30日当日,则当事人可以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1日、2日不是期限最后一日)、10月8日提出听证申请。

同时,若三日期限不包含当日,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可以在当日提出听证申请。

还有一个问题:当事人是否可以在10月1日至7日的节假日提出听证申请,按照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可以。

另外,对于期限较长的规定,如60日、一个月、两个月等,应包括节假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关于期间(期限)是否包含当日:

?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否包含当日。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这里要看法律具体规定,如果是规定“之后”,一般不包括当日,如果是规定“之日起”,应包括当日。

三、几点建议:

1、相关法律法规应对期间(期限)作一个明确规定,各法律之间应相对一致,避免因期限问题导致行政诉讼(复议),增加行政成本;

2、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掌握法定期限,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在不违背法定程序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下,注意避免一些复杂情况的出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能因期限等程序问题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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